首页 > 重要通知
澳门特别行政区自2010年7月1日起要求孟加拉等六国公民事先申请入境签证
2010/06/24

  澳门特别行政区自2010年7月1日起要求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及越南六国公民,除特定人员外,须事先申请并获得入境签证后方可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该六国公民不再适用落地签证的做法。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