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照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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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发往使馆的信件和电子邮件请注明发件人的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缺少上述信息可能会导致我们无法与您及时取得联系。 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和中国驻奥克兰总领事馆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领事业务。请向您所在辖区的签证机关提交申请。使馆领区为除奥克兰大区以外的其它地区。 本网页仅为一般正常办理简介,特殊情况请来电联系,使馆将视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办公时间:上午9-12 收件;下午 1-4:00 取件.
护照换发 护照签证页用完,可以申请换发新护照。 申请人须亲自到使馆申请, 换发护照不接受邮寄申请。 t 所需材料: ü 中国护照; ü 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有效签证页的复印件; ü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并签名;
请严格按以下标准提供护照照片: 1. 三张(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 2. 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 3. 照片相纸为光面; 4. 照片尺寸要求为: (1) 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 (2) 头部宽度为:21毫米-24毫米 (3) 头部长度为:28毫米-33毫米
ü 其它材料: - 取得新西兰居留权2年以上者,须提供新西兰内务部出具的未加入新西兰国籍的证明(即“Denial of Citizenship”); - 持学生签证者,出示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须注明课程起止时间); - 持其它种类签证者请出示在当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如太平绅士、雇主证明等)。 t 费用: 每本90新元,取证时交费。 请付现金、银行支票或公司支票(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取证时,在使馆办证柜台也可使用银行现金卡(EFTPOS)。使馆不接受个人支票或信用卡支付。 如需要使馆将新护照寄回,请预交费用,并自备邮资已付的回邮信袋。 t 办理时间: 三十个工作日。护照换发不受理加急申请。
护照补发 护照被窃、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使馆报告,并亲自来使馆申请补发。补发护照不接受邮寄申请。 t 所需材料为: ü 警方报失证明原件(需写明遗失中国护照及护照号码); ü 填写“护照遗失经过和补发申请表”; ü 原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如确无法提供,请在申请中注明),及其它证明具有中国国籍的文件; ü 新西兰有效签证或许可的复印件,或新西兰移民局出具的签证证明; ü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并签名;
请严格按以下标准提供护照照片: 1. 三张(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 2. 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 3. 照片相纸为光面; 4. 照片尺寸要求为: (1) 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 (2) 头部宽度为:21毫米-24毫米 (3) 头部长度为:28毫米-33毫米
ü 其它材料: - 取得新西兰居留权2年以上者,须提供新西兰内务部出具的未加入新西兰国籍的证明(即“Denial of Citizenship”); - 持学生签证者,出示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须注明课程起止时间); - 持其它种类签证者请出具在当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如太平绅士、雇主证明等)。 t 费用: 每人180新元,取证时交费。 请付现金、银行支票或公司支票(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取证时,在使馆办证柜台也可使用银行现金卡(EFTPOS)。使馆不接受个人支票或信用卡支付。 如需要使馆将新护照寄回,请预交费用,并自备邮资已付的回邮信袋。 t 办理时间: 如材料齐备,一至三个月。
香港特区护照 符合申请或换发、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条件的人士可与特区入境处直接联系申办事宜,也可向大使馆申请。 申请是否得到批准,由特区入境处决定,本馆只负责转递。 ① 手续费:20新元; ② 邮寄费:选用快递请交费43新元。 使馆免费提供申请说明书及表格,需要者可自行来使馆索取,或将邮资已付的信袋寄至使馆,由使馆寄送有关说明书和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通信地址: 香港入境处大楼 香港湾仔告士大道7号4楼 4th FLOOR, WAN CHAI,HONG KONG 传真:(00852)2824 1133 咨询电话:(00852)2824 1212, E-mail: enquiry@immd.gen.gov.hk
澳门特区护照 详情请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查询。
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通信地址:
澳门议事亭前地20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收 Director of Identification Department of Largo Do Senado, No.20, 电话:(853)356 615 传真:(853)374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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